專利權人的義務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6:43
專利權人享有上述各項權利,但也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如果專利權人不依法履行其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一)繳納專利年費的義務
??? 專利年費是指專利權人為維持專利權的效力,依照《專利法》的規定,自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在專利權有效期內逐年向專利行政部門繳納的費用。這種費用是為了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而繳納的,所以又稱專利維持費。我國《專利法》第43條規定,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征收專利年費的主要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①可以補償專利行政部門從事專利工作的開支,增加專利行政部門的財政收人,減輕國家負擔;②對維持專利權的效力起調解作用。專利權的維持是要付出代價的,專利權人就得認真考慮有無必要支付逐年增多的年費來維持專利的效力,這樣可以淘汰那些沒有經濟價值的專利,使其早日進入社會公有領域。
專利權人應繳納的第一次年費,應當在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授權通知書后兩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時繳納;專利權人同時還要繳納專利登記費和專利證書印花稅。專利申請人已經繳納了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專利申請維持費的,就不必再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以后的年費,必須在上一年度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內繳納。專利權人未按期繳納年費時,可以在寬限期內補繳,并同時支付滯納金。已超過滯納金寬限期,專利權人仍未補繳年費的,專利權白上個年度期限屆滿之日起終止。
(二)公開發明創造的義務
??? 公開發明創造的內容是專利權人的一項基本義務。依照專利法,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必須以專利說明書的形式將受保護的技術方案和盤托出。如果發明創造未在專利申請文件中充分公開,對于正在申請專利的技術方案將被駁回;對已經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方案,則可能被宣告無效。尤其是當專利權人指控他人侵權時,被告方常常會提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其理由之--11p可能是因為專利文件公開不充分致使申請專利的技術方案不具備實用性。
在我國,凡1993年1月1日前申請專利的專利權人,由于其專利權在實體權利內容方面的保護適用1984年《專利法》,因而還應承擔實際實施其專利的義務。這里的所謂實際實施,依照我國1984年《專利法》第51條,是指在中國境內實際制造專利產品、使用專利方法或者許可他人在中國制造其專利產品、使用其專利方法。單純的使用、銷售或進口專利產品或用專利方法獲得的產品不屬于實際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