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行政管理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7:28
一、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
??? 根據《著作權法》第7條的規定,國務院設立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與著作權有關的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管理工作。
? 二、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
? 1985年國務院決定設立國家版權局,作為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 (1)貫徹實施著作權法律、法規,制定與著作權行政管理有關的辦法。比如,提供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的樣本;規定涉外著作權貿易的管理辦法等。
??? (2)查處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組織打擊盜版活動。
??? (3)批準設立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涉外代理機構,并監督、指導其工作。
??? (4)負責著作權涉外管理工作。代表國家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包括談判簽訂雙邊或多邊著作權協定,參加國際著作權會議,審批與國外簽訂的著作權合同,指定著作權認證機構,審批國際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在中國設立辦事處等。
??? (5)負責國家享有的著作權管理工作。根據各類法律行為,國家成為著作權人時,由國家版權局負責管理。比如,茅盾先生全部作品的著作權已捐獻給國家,他的著作權則由國家版權局負責管理。
??? (6)指導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
??? (7)承擔國務院交辦的其他著作權管理工作。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其主要職能是:
??? (1)在本地區宣傳、實施、執行著作權法律、法規,制定本地區著作權行政管理的具體辦法。
(2)查處本地區發生的嚴重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權利的行為。
(3)組織本地區著作權糾紛的調解。
(4)監督、指導本地區的著作權貿易活動。
(5)監督、指導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在本地區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