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作品著作權的歸屬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8:26
??? 職務作品,是指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從這一概念分析職務作品構成要件包括:①創作職務作品的公民必須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存在雇傭關系,是該單位領取薪金的員工;②公民創作作品的目的是為了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這是職務作品的核心要件。所謂工作任務,是指公民在該法人或該組織中應當履行的職責。既然公民是履行工作職責,用人單位支付了工作報酬,作品自然應當屬于職務作品j判斷職務作品必須注意容易混淆的兩個問題:第一,在業余時間完成的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作品是否應當認定為職務作品?核心的判斷標準應該是作者在勞動合同下是否有義務創作該作品?因此,是否利用了工作時間,是否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都不能獨立地作為判斷是否為職務作品的標準?例如,學校規定教師必須編寫的教案、學校指派教師編寫的教材,都是職務作品,而無論其編寫是否利用了工作時間;反之,教師未受學校指派,自行編寫與所教課程密切相關的教材或撰寫有關論文,都不能認為是職務作品。第二,單位指派的不是勞動合同中規定的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所完成的作品是否屬于職務作品?雖然不在勞動合同約定的職責范圍內,但受單位指派而完成的作品仍屬職務作品。在這種情況下,可視為當事人以行為對勞動合同作了變更。③作品應當體現作者自己的意志而不是體現單位的意志+如果作品是由單位組織,體現單位意志的話,著作權就屬于單位。而職務作品除法定的情形外,著作權一般屬于作者,單位只有使用權。
??? 我國《著作權法》為了既調動勞動者的創作積極性,又維護作者所在單位的利益,對職務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區分兩種情況作了規定。
??? (1)一般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即一般職務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權,同時單位享有優先使用權和兩年的專有使用權。至于單位是否應當支付報酬,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筆者認為以支付為宜。因為依據法律規定單位僅對作品享有優先使用權,而并不是著作權,著作權屬于作者,因而單位應當向作者支付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或從勞動合同的內容中可作相反推定的除外;另外,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補充規定,在作品完成兩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所獲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換言之,如果在作品完成的兩年內,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不使用這一作品,那么作者就可以要求單位同意由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白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作品完成兩年后,單位仍然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使用,但不再享有專有使用權。
??? (2)由法律規定的某些特殊的職務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權,其他的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這些特殊的職務作品包括: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所謂“物質技術條件”,是指法人或者該組織為公民完成創作專門提供的資金、設備或者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