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財產權概述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8:33
??? 著作財產權,英美法系國家稱其為經濟權利(e甽icr誼hts),是指基于作品的產生而由創作主體依法享有自己使用或者授權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利益的權利。著作財產權在著作權制度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無論是大陸法系國家還是英美法系國家都在著作權法中詳盡規定了著作財產權。英美法系國家規定的財產權利內容類型較少,大陸法系國家規定的財產權利內容類型則比較多。其原因在于英美法系國家追求立法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對財產權的內容雖然給予規定但不求細化,而大陸法系國家強調立法的邏輯性和嚴謹性,追求權利體系化和權利類型細致化。
??? 著作財產權是著作人身權的對稱,兩者不同之處在于:著作財產權可以繼承、轉讓或放棄。而著作人身權一般不具備這樣的特點;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有時間限制,而著作人身權除發表權外,其保護都是無期限的。
??? 著作財產權屬于民法財產權下階位的一個概念,與民法中所有權為核心的物權有相類似的地方。譬如,它們都是財產所有權人或著作權人享有的一種排他性的支配權;都是一種絕對權利;都對財產或作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都可以轉讓和繼承。但著作財產權與物權也有明顯不同的地方。首先,物權的客體是有體物,而著作財產權的客體是智力成果即作品;其次,作為完全物權的所有權通常不受期限限制,而著作財產權的法律保護則是有期限的;最后,著作財產權會有地域因素的限制,而物權通常不受地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