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案例教給我們有關個人管轄權的信息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8:34
什么商標案例告訴了我們個人管轄權
作為辯護律師,我們都非常重視個人管轄權問題。如果您在訴訟中代表州外客戶,您可能會問的第一個問題是我們是否可以因缺乏人身管轄權而被駁回。
在我們的實踐中,我們注意到關于商標爭議的人身管轄權法律的一些有趣發展。具體而言,一些通過商標法分析人身管轄權的聯邦法院拒絕了對州外被告的管轄權,即使這些被告侵權產品到達了法院所在地也是如此。這些事態發展可能被證明有助于在各種主題的訴訟中為州外客戶提供辯護。
這一切都始于最高法院2014年在Walden訴Fiore一案中的判決,該判決為訴訟人提供了關于一般管轄權之間嚴格區分的有益指導,即使在訴訟與被告的論壇聯系無關的情況下,該管轄權也賦予被告以廣泛的管轄權,管轄權,這是將被告帶入論壇的權限比較有限的地方,訴訟指控涉及被告與論壇的聯系。以前,在諸如Goodyear Dunlop Tires和Daimler AG之類的案件中,法院嚴格將一般管轄權的適用范圍限制在被告的“家”國。在瓦爾登,法院轉向限制特定管轄權,裁定只有在被告的“與訴訟有關的行為”與法院所在地國家建立“實質性聯系”的情況下,這種管轄權才存在。134 S.?1115,1121(2014)。法院還澄清說,被告與法院的聯系必須是被告自己創造的。標識。在1122年。
在Walden之后確定的某些商標案件中,出現了一個有趣的趨勢,在該趨勢中,特定管轄權的查詢范圍進一步縮小。僅銷售商標爭議中有爭議的產品本身并不能建立管轄權。相反,原告必須證明這些銷售與被指控違反商標法的特定活動之間存在聯系。
例如,在Advanced Tactical Ordnance Systems,LLC訴Real Action Paintball,Inc.中。,第751 F.3d 796頁(2014年7月Cir),第七巡回法院考慮了加利福尼亞非致命性彈藥賣方是否與印第安納州有充分的訴訟相關聯系,以行使印第安納州競爭對手提起的訴訟中的人身管轄權。所謂的侵權活動是加利福尼亞被告在其網站上的廣告,并通過其營銷電子郵件列表顯示,該被告正在銷售被告實際上已獲得的非致命彈藥品牌。加利福尼亞被告的網站可供印第安納人使用,其電子郵件列表包括印第安納人,并且已向印第安納州居民履行了600多次訂購彈藥。法院認為,這項活動與訴訟沒有充分的聯系,因為印第安納州原告未能證明印第安納州的銷售與涉嫌侵權的廣告有任何因果關系。因此,法院審理了法院所在地的單純商業活動,以確定該商業活動是否實際上與被告的違反行為有關。商標法。
類似地,在Cabell訴Zorro Productions,Inc.一案,155 F. Supp。3d 1143年(WD Wash。2014),地方法院駁回了一個論點,即虛構人物Zorro的加利福尼亞商標許可人與華盛頓有足夠的聯系,在那兒,創作了有關Zorro的音樂劇的原告就居住在這里。盡管被告許可了在世界各地(包括在華盛頓州)分發的產品,但引起訴訟的活動是被告發出的終止與終止函,該函寄給了已獲得原告音樂劇許可的德國實體。這項活動與華盛頓沒有關系。因此,盡管被告與華盛頓有商業聯系,但引起商標的特定活動?動作與該狀態無關。
在721 Bourbon,Inc.訴House of Auth,LLC,140 F. Supp。3d 586(ED La。2015),路易斯安那州地方法院裁定,即使康涅狄格州的被告銷售涉嫌侵權的飲料,也不能行使管轄權,即使被告擁有可以在路易斯安那州購買產品的網站。至關重要的是,原告可以證明的在路易斯安那州的唯一實際銷售是由原告雇用的調查員發起的。法院認為,既然“商標主張建立在客戶混淆的概念上”,那么這次購買顯然不是商標侵權的結果,因為調查人員知道他購買的不是原告的產品。
這些商標案件為理解最高法院關于個人管轄權范圍的戒備提供了有用的背景。為了存在特定的管轄權,與訴訟相關的聯系人不能只是在論壇狀態下的銷售。這些銷售必須符合原告的商標責任特定理論。在商標案件中,這通常意味著必須證明銷售是由于消費者對產品原產地的混淆造成的。
對于從業者而言,無論他們是否正在訴訟商標糾紛,最重要的是,“最少聯系”分析比被告是否在論壇上進行業務交易以及據稱原告在該地點受到傷害更細致入微。被告的聯系也必須在原告的責任理論中發揮作用,以使法院行使與正當程序一致的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