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商標許可政策的六大技巧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8:46
隨著高等教育機構越來越多地將外部商標許可外包給第三方服務商,大學和大學在與學生團體和部門內部許可其商標時應保持勤奮,以保持該機構商標在機構內部的價值。因此,制定強有力的政策和程序至關重要。
在審查,修訂或起草內部商標政策和程序時,請考慮以下六個技巧。
1.明確聲明任何團體未經機構內部許可流程的書面批準均不得使用機構商標。
向校園社區表明,未經適當批準,他們不得使用機構商標。
2.正確描述每個受保護的商標。
指定商標是保護單詞,符號還是設計,并提供該商標的示例,以便校園社區成員知道受保護的內容。這將有助于校園團體確定他們是否需要申請許可證或更改其設計,以避免完全使用大學商標。
3.確保質量控制。
機構政策應明確概述機構的質量控制機制,例如設計批準程序(請參見提示4)。這些質量控制機制對于維持商標的價值和“商譽”,或與機構的服務相關的消費者對商標的認可,至關重要。
考慮將每個許可證的范圍限制為單個類別的項目。例如,如果學生團體希望在團體的網站和T恤衫上加入帶有大學標記的設計,則機構政策可能要求每個人分別獲得許可。
4.概述許可過程。
創建一個標準的許可過程,詳細說明負責批準每個許可的機構中的實體或個人。該政策應確定申請人獲得許可證必須遵循的設計指南,包括申請和批準過程的截止日期,以確保該過程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該政策應規定學生團體是否只能通過經批準的供應商生產帶有大學商標的物品。
5.對所有組一致且均等地應用許可要求。
對于公共機構而言,避免觀點歧視并確保每份申請都得到平等待遇至關重要。因此,機構的審查機構應將許可流程和標準(如政策中所述)統一應用于每個小組的申請。在Gerlich v.Leath案(2017年6月13日,8月Cir。)中,一家公共機構的學生團體在其偏離典型的內部許可程序后成功主張違反第一修正案,并否認該學生團體使用該機構的商標因為學生團體的觀點。法院認定該機構的行為構成了觀點歧視。
如果某個團體未獲得商標許可的批準,則該機構將需要具體說明為何拒絕該申請。拒絕還應提供有關學生團體如何修改申請以獲得批準的建議。
6.明確確定使用標準。
機構應明確概述團體在獲得許可后必須遵循的商標使用標準。使用標準可以包括字體,間距和顏色首選項以及設計比例,以防止變形。
這些標準應由機構一致并嚴格執行,以保持商標的一致性。
這對您意味著什么:
機構著重于制定強有力的外部商標許可政策和程序時,機構應花時間審查和修改其內部許可政策和程序,以強調質量控制和所有用戶之間的一致性。這些修訂將幫助機構在機構內保持其商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