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利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后,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將依照法律規定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專利審查制度是專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建立了專利制度的國家或地區,都設立有專門的專利審查機關對專利申請進行審查,決定專利申請是否符合專利性。對于符合專利性的專利申請授予專利權,對于不符合專利性或者專利申請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專利申請,將作出駁回的決定。由于各國具體情況不同,專利審查制度也各有特色,大體說來,可以分為登記制度、實質審查制度和延遲審查制度三種。
??? 我國《專利法》對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分別規定了不同的審查程序。對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程序是初步審查、專利申請的公布、實質審查、授權決定和授權公告。
??? 對發明專利申請經過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則在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時予以公布。當然,如果專利申請人申請早日公開的,可以應其要求,在其申請公開的時期予以公布。在專利申請公布后,至自專利申請日起3年內,專利申請人可以隨時請求專利局對其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無正當理由,專利申請人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專利申請視為撤回。經過實質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則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在專利申請人辦理相應的授權手續后,將發布授權公告。至此,發明專利申請審查程序結束。
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審查程序比較簡單,即初步審查、授權決定和授權公告。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進行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即作出授權決定。在專利申請人辦理相應的授權手續后,將發布授權公告。至此,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審查程序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