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專利權行為的概念及構成條件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9:40
? 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不像有形財產那樣極易被所有人支配和管領,所以容易遭受他人的侵犯,而且受侵害后,既難以發現侵權行為,也難以確定侵權范圍。這是侵犯專利權行為與一般侵權行為的不同之處。
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也沒有任何其他法定事由,為生產經營目的實施其專利的行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 (1)專利實施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
??? 一項專利一旦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批準,專利權人就擁有對該專利的獨占權利,任何單位或個人要實施該專利,除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外,均應經過專利權人的許可,否則,即構成了侵權行為。專利權人的許可一般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不宜采用口頭形式;否則,一旦發生糾紛,不僅不易取證,也增加新的矛盾,使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力的保障。
??? (2)必須有對專利權的不法侵害行為
??? 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往往是指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侵權人所實施的對專利權的侵害行為,這種侵害行為必須是違法的行為,侵權人才應負法律責任。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下列行為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①專利權人制造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制造的專利產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銷售該產品的;②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③臨時通過中國領土、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所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使用有關專利的;④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⑤根據國家計劃、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單位實施他人專利的;⑥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 (3)侵害人必須有過錯
? 實施侵權專利行為的侵害人在主觀上必須有過錯,方能依法責令其承擔法律責任。這里所指的過錯,分為故意和過失兩類。故意侵權是指侵害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使專利權人造成損失而希望或者放任其發生;過失侵權是指侵害人對自己行為及其可能產生的后果應當預見,能夠預見而竟沒有預見,或者雖然預見卻輕信其不會發生。不論是故意還是過失,侵害人都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是,對故意或者過失侵權行為的處理應當區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