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9:43
? 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是指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效力所涉及的范圍。我國《專利法》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明確規定了不同的保護范圍。
??? 1)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 我國《專利法》對發明專利權范圍的規定基本上采納了《歐洲專利公約》所體現的折衷式解釋權利要求的原則。我國《專利法》第56條明確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這一規定明確了專利權人的權利要求是確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保護范圍的重要依據。權利要求是由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內容技術特征組成的,確定了技術特征,也就隨之確定了該項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由于權利要求是用準確的文字和精煉的法律語言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內容作出概括的表述,有時人們難以一目了然地了解到它的含義,因此必須用說明書及附圖來進一步解釋權利要求,以易于幫助有關人員全面了解權利要求的內容,正確判斷某些人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專利權。但是,說明書及附圖不能作為專利權保護范圍的基本依據。
? 2)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 外觀設計是一種圖形設計,與一般藝術作品具有同樣的性質,難以用文字準確地描述其內容。因此,外觀設計專利就不需要權利要求書,也沒有說明書,只要用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即可達到確認其權利內容的要求。根據這一特性,我國《專利法》第56條第2款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從這一規定可以看出,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有二:其一是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其二是在申請專利時指定的產品上使用該外觀設計。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仿制該外觀設計生產同類外觀設計的產品,就構成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行為。
??? 在實踐中,有下列三種情況不能視為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 (1)不是為商業上的目的而摹仿一項外觀設計;(2)將用于二維產品的二維平面設計應用于三維產品,或者相反;(3)將一項外觀設計的圖片、照片編人一本著作或教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