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保護不道德商標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0:29
美國最高法院剛剛為“不道德”和“丑聞”商標的聯邦注冊打開了大門。多年來,《蘭納姆法》禁止某些類型的商標在聯邦中注冊,最顯著的是,“包括或構成不道德的商標。。。或丑聞。。。。”?但是,美國最高法院最近的一項裁定認為該限制違反了《第一修正案》。實際結果:企業主現在可以在更廣泛的商標范圍內獲得聯邦商標保護,并且在商標申請中具有更大的可預測性。?
案件的法律歷史
最高法院最近的這一判決(Iancu訴Brunetti)如果沒有其前身案件Matal訴Tam,就不會發生。Tam是在先前的案件中提出的,因為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拒絕為亞裔美國人樂隊注冊“ Slants”商標,因為USPTO認為該詞是“貶義的”。在塔姆,最高法院裁定,《蘭納姆法》對“貶損”商標的禁止等同于政府觀點上的歧視,并違反了《第一修正案》,因為政府根據他們的言論對申請人給予不同的對待。?
Tam引發了一系列詢問,詢問了自然的后續問題:“這在哪里停止?”?最高法院關于“貶損”商標的Tam判決沒有評論《蘭納姆法》對“不道德”或“丑聞”商標的其他限制,導致人們對禁止注冊此類商標是否構成憲法感到困惑。隨后提出了可疑丑聞和不道德標記的注冊申請;布魯內蒂(服裝品牌“ FUCT”的設計師和所有者)申請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注冊其商標。美國專利商標局拒絕了他的申請,因為它認為該商標是不道德和丑聞,因此根據《蘭納姆法》被禁止注冊。??
裁定
在布魯內蒂(Brunetti)判決中,最高法院擴大了對塔姆(Tam)的裁決,并確定禁止使用“不道德”和“丑聞”商標的行為違反了第一修正案。?
與Tam貶損商標的情況類似,拒絕注冊FUCT也等同于觀點歧視。最高法院裁定,《蘭納姆法》對“不道德”和“丑聞”商標的限制過于寬泛,可能包括任何可能使社會不安定或與社會價值觀背道而馳的東西,從而導致基于觀點的歧視性行為同樣存在。如譚。政府試圖將閱讀范圍縮小至僅包括那些可能被視為淫穢或露骨的商標。最高法院拒絕了這一嘗試,認為只有國會有權重寫法律。?
該裁定的教訓?
重要的是,Brunetti沒有解決其他未解決的問題,包括商標注冊是政府利益還是商業演講。但是,我們有三個要點:?
1.如果政府希望禁止某些種類的商標,則必須持中立態度,并采取狹義的措施。
2.國會可以選擇介入以修改《蘭納姆法案》,以進行狹義的限制。
3.在國會采取行動之前,人們可能會發現貶損,不道德或丑聞的商標可以享受《蘭納姆法》所賦予的全部保護利益。
這并不是商標使用的巨大變化,因為沒有禁止使用進攻性商標,僅是在可以保護商標方面。此外,與任何專業術語一樣,僅僅因為可以,并不意味著您應該這樣做。商標的選擇和使用始終需要根據您企業的品牌和市場進行仔細考慮。最終,該決定可能只會擴大商標保護的選擇范圍,特別是對于那些擁有一定市場或品牌的企業,其中風險營銷可能會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