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許可形式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1:17
? 注冊商標使用許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種,即獨占許可、獨家許可、普通許可。
? (1)獨占許可是指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指定的商品上獨占地、排他地使用注冊商標。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許可人不能再允許第三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自己也不能使用,否則即構成違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于獨占許可具有排他性,因此,若他人實施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則被許可人不僅可以要求停止侵權,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 (2)獨家許可是指許可人在一定期限內允許一個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同時,不得再允許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但許可人本人可以使用該注冊商標。
??? (3)普通許可是指許可人可以允許不同的人同時使用某一注冊商標的使用許可。在此類許可中,同一注冊商標可以同時為不同的主體所使用。享有普通使用權的被許可人,在發現他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時,可以協助許可人查明事實并尋求司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