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概述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1:32
??? 商標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依法享有的各項專有性權利。我國與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一樣,奉行注冊在先原則,即商標權的取得根據注冊原則確定,因此,商標權的權利主體為商標注冊人,其保護的對象是依法核準注冊的商標。
? 關于商標權的內容,按我國《商標法》第3條的規定看,商標權人對其注冊商標僅僅享有專有使用權。通常認為,該專有使用權包括使用權和禁止權兩個方面。使用權是指商標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充分支配和完全使用的權利。商標權人可以在其注冊商標所核定的商品上獨自使用該商標,并取得合法利益,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或許可他人使用。禁止權是指商標權人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擅自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商標權具有與財產所有權相同的屬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體表現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冊商標及其他侵權行為。
??? 從法律上講,商標權與商標的專有使用權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商標權的外延大于商標的專有使用權,專有使用權只是商標權的一項基本權利,除此之外,還有禁止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質押權。也就是說,商標權人除了使用其注冊商標以外,還可用其他方式來支配、處分該項權利。因此,我國《商標法》采用的商標專用權這一概念不甚妥當,沒有能夠完整地概括出商標權的全部內涵,無法涵蓋商標權人享有的各項權利。從我國《商標法》的其他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來看,《商標法》規定了商標權人享有轉讓與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有關于商標權人將其商標專用權用于權利質押的規定。由此可見,我國《商標法》雖然采用的是商標專用權這一概念,但實際上商標專用權已經包含了商標權的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