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的異議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1:38
? 對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所謂異議,是指對初步審定的商標依法提出反對意見,認為該公告的商標不符合商標法的規定而不應予以注冊。例如,奇瑞公司于2003年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奇瑞QQ”汽車類商標,但在次年8月7日開始的商標公告期中被騰訊公司提出了異議,理由是騰訊公司早就注冊了“QQ”商標。
??? 設立異議程序的目的在于將商標審查工作置于公眾監督之下,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避免注冊商標申請人獲得不應得到的商標專用保護權,保護商標在先注冊人的利益以及已經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在先申請權。
??? 提出異議的,可以是商標利害關系人,如具有在先權利的著作權人、商號權人、外觀設計專利權人、馳名商標所有人以及在先注冊的商標權人等等。也可以是無任何關系的第三人,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審定公告的商標本身違反商標法的規定,請求商標局撤銷這一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
??? 對商標局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異議書一式兩份。商標異議書應當寫明被異議商標刊登《商標公告》的期號及初步審定號。商標異議書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并附送有關證據材料。
??? 商標局應當將商標異議書副本及時送交被異議人,限其自收到商標異議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答辯。被異議人不答辯的,不影響商標局的異議裁定。當事人需要在提出異議申請或者答辯后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或者答辯書中聲明,并自提交申請書或者答辯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當事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 異議申請由商標局受理。商標局應當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裁定,或者撤銷被異議商標的初步審定或者駁回不能成立的異議。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