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作品的概念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3:14
? 我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文藝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造成果。
??? 換言之,作品是一種以語言、文字、符號、數字、色彩、音符、線條等要素,按照一定的規則、順序和結構編排組合而成的,表達作者某種思想、情感、立場、觀點、方法、見解等內容的形式。例如,詩歌、散文、小說等是以文字、符號等要素按照語法規則和結構創作的一種表現形式;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以語言、文字、圖形、光線、色彩等要素按照一定的規則、順序和結構創作的一種表現形式。
??? 因此,作品由兩個部分構成:一是思想內容,二是表現形式。作品是這兩個部分的有機融合。純粹的思想內容不受版權保護。例如,《美國著作權法》第102條(b)規定:“在任何情況下,對作者的獨創作品的版權保護,決不擴大到任何思想、程序、方法、體系、操作方法、概念、原理或發現,不論在這種作品中這些是以什么形式描述、說明、圖示或體現的。”反過來,單純的表現形式也不能獲得版權保護。例如,瓊瑤有——首打油詩:? “走進一間房,四面都是墻;抬頭見老鼠,低頭見蟑螂。”毫無疑問是版權法上的作品,能依法享有版權,但是,與瓊瑤這首打油詩完全相同的文字所組成的“進走間一房,四都墻是面;老見頭鼠抬,螂頭蟑見低”這種表現形式,則不是版權法上的作品,因為它沒有表現任何思想內容。
??? 最近,關于網絡搞笑短片《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與電影《無極》的糾紛,也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思想內容與表現形式的關系能否分開。《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借用了電影《無極》的表現形式,但賦予了全新的思想內容。那么,“饅頭案”侵犯了電影《無極》的版權嗎?事實上,《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只是借用了電影《無極》中的部分外殼,填充了新的內容。
??? 反過來,如果只是借用作品所表現的思想進行新的創作,則不會構成對原作品著作權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