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商標侵權要加強源頭治理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3:27
來源:海南日報
商標侵權的問題由來已久,例如,“康帥傅”這一類就屬于赤裸裸地假冒侵權,消費者也容易分辨。但很多商標侵權實際上遠比“康帥傅”一類的糾紛復雜。長期以來,我國的商標審查分散在各個商標審查中心,由經過培訓的商標審查員初審。雖然有統一的標準和細則,但具體到字、圖形的組合,或多或少還是存在人為因素。有的新注冊商標,在商標權利人看來屬于近似商標,不應該允許注冊,但商標局卻允許其注冊。這樣的商標在市場上出現就容易造成誤解、引起糾紛,法院也難以解決。
所以,防范商標侵權,首先要把好入口關。商標審查機構應該有更清晰、明確、公開的商標評審標準。國家知識產權局近期出臺了《商標侵權判斷標準》,對近似商標、容易混淆商標、超出商標使用許可的類別、期限、數量而導致爭議的侵權情形作出了具體規定,在很大程度上將避免此類問題出現。同時,國家知識產權局也加大了對惡意注冊商標的打擊力度。
其次,全社會必須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一方面,企業要及時防范,通過知識產權布局保護好自己的商標、專利權,另一方面,其他市場主體和個人也要尊重他人知識產權,不要有搭便車、蹭流量的心態。公眾、新聞媒體在這個過程中,可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及時發現惡意侵權的企圖,公開曝光形成壓力,徹底打消“有心人”的歪心思。
最后,執法監督部門應加大打擊力度,除了責令其停止侵權行為,還可依據商標法、刑法等法律嚴懲商標侵權行為。修訂后的商標法已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額由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并將法定賠償額上限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讓心存僥幸的人賠得肉疼,才能增加他們對法律的敬畏,對知識產權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