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高校商標許可問題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4:14
美國第八巡回上訴法院確認了地方法院的裁決,即大學許可當局在拒絕批準在使用大麻葉設計的T恤上使用該大學商標時,違反了第一修正案。?Gerlich等。v。Leath等。案,第16-1518號案(2017年2月13日,第8巡回法院)(Murphy,J)。
愛荷華州立大學(ISU)擁有大約36,000名學生和大約800個官方認可的學生組織。這些學生組織之一是國家大麻法律改革組織(NORML ISU),生產了T恤和其他物品來促進其事業。所有學生團體都必須獲得ISU商標許可辦公室的批準才能使用ISU的商標,而NORML ISU則獲得了這種批準。NORML ISU的T恤融合了大學的商標和大麻葉設計。
2012年,?得梅因紀事報(Des Moines Register)?在愛荷華州發表了有關大麻合法化的文章,其中的照片是NORML ISU校長穿著帶有該大學商標和大麻葉設計的T恤。文章發表后,ISU通知NORML ISU,已撤銷使用ISU商標的批準,因為該設計表明ISU本身支持大麻合法化。后來,ISU修改了其商標指導方針規定不得批準建議推廣(1)危險,非法或不健康的產品,行為或行為,或(2)非法或不健康的藥物和吸毒用具。在對準則進行修訂之后,由于合并了大麻葉設計,ISU的管理員拒絕了NORML ISU提交的兩種T恤設計。NORML ISU向ISU的四名管理員提出投訴,指控其違反了《第一修正案》權利。
地方法院認為,ISU的商標許可做法基于該組織的反對大麻的觀點,歧視了NORML ISU,并認為ISU“針對NORML ISU采取了專門的行動”。ISU管理員提出了上訴。
在上訴中,第八巡回法院確認了地區法院的裁決,并得出結論:“ ISU在其商標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供學生組織使用時,創建了一個有限的公共論壇。”?ISU的“拒絕NORML ISU的設計基于該小組的觀點歧視了該小組。”?法院進一步裁定,ISU的“歧視動機是在《得梅因紀事?》發表后,對NORML ISU進行獨特審查的證據?。”?例如,在將設計提交給ISU的商標許可辦公室之前,要求NORML ISU必須獲得管理員對其設計的批準。此外,NORML ISU是唯一擁有商標的學生組織?申請書因擔心ISU被視為支持政治原因而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