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延長期延遲到2020年11月30日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4:28
近日,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引入了一種新的簡化程序,延長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的申請人的時限。
目前該程序已延長至至少2020年11月30日。
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還允許進一步簡化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延長期,即使之前已經延長。
該延長期可將大多數專利、商標和外觀設計的時限延長至多三個月,并且:
免費——相關費用將被免除或退還;和
僅要求根據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提供的標準文本提交簡化的請求。這與普通的時限延長請求不同,普通的時限延長請求要求提交法定聲明,說明延期的情況。
一個值得注意的例外是,該安排不適用于延長交納續訂費的時間。
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在結束或以任何方式更改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延長期之前,至少要提前一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