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商標注冊簿的已注冊普通保證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4:57
當一家公司的徽標被認為是其最有價值的資產之一,而不僅僅是一種特征時,很顯然,它已開始將注意力集中在商標上,并將其視為其聲譽的多用途載體。近年來的市場實踐證實,這種認可通過增加帶有質押權的商標而引起了人們對確保要求權的興趣增加。但是,盡管波蘭在此問題上的法規很簡單,但在注冊質押與普通質押以及將其加入波蘭專利局(PPO)商標注冊簿之間可能會產生混淆。
正式要求
波蘭法規規定了兩種保證,就成功建立保證的形式要求而言,它們有所不同:
普通質押,需要書面協議并經過公證的日期認證;
注冊質押,需要書面協議并隨后進入波蘭地方法院持有的質押記錄。
將保證書輸入商標注冊簿不是強制性的步驟,盡管這是統一建議的解決方案。這種一致的原因是,該條目被認為是有效的并且是公開的。反過來,這可以防止第三方依賴附于質押的索賠。
因此,采取必要的步驟來提交條目是值得的預防措施。這尤其適用于普通質押,例如以下注冊質押:
認捐進入質押登記冊已經有相同的假設;
商標注冊的條目將由地區法院自動提交給PPO,因此無需采取進一步措施。
換句話說,將普通的承諾輸入商標注冊簿要求當事方采取行動,與輸入注冊的保證書不同,這是自動完成的。
進入商標注冊
盡管沒有特殊形式可以輸入商標注冊簿,但一般要求所有提交的文件都使用波蘭語,并且應為原始或認證的副本(或宣誓的譯文)。因此,在向商標注冊簿中輸入質押的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是用于公證或宣誓翻譯的。
此項動議還需為每次入境支付少量費用。這意味著即使一次請求多個條目,每個請求也將單獨解決。該費用僅適用于普通質押–對于已登記的質押,持有登記冊的法院會自動免費向PPO提交動議。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進入注冊簿本身的動議需另外付費。
該動議以及必要的文件可以由質押協議的當事方或代表律師(例如專利律師,辯護律師或法律律師)提出。如果公司所在地位于歐盟,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或瑞士聯邦之外,則必須由法律律師代表。除了律師費外,任命律師代表公司涉及委托書的印花稅費用,但又使公司不必對所有提交的文件進行公證,因為代表律師可以進行證明。
提出動議后,PPO會在三個月內進行輸入。可能會要求對該動議進行緊急審查,但由PPO自行決定是否承認此請求。實際上,典型的時間范圍是兩到三周。輸入后,將在商標注冊簿中特定商標的D欄中顯示該條目。但是,PPO提供的波蘭語在線搜索(例如Register Plus)將無法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