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的調整對象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5:05
? 1)因智慧創作物的歸屬所產生的社會關系
? 智慧創作物是自然人利用其智慧、時間、資金和勞動獨立創作出來的智力成果,但是,由智慧創作物依法產生的相應權利的歸屬則是一個法律問題,應當由知識產權法來調整。我國《著作權法》第真1條第1款規定,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例如,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的作品之著作權屬于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特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除署名權之外).屬于作者所屬的單位,委托作品的著作權可以約定由委托人享有等。
? 2)因知識產權的取得所產生的社會關系
? 智慧創作物是自然人運用其智慧創作出來的具有個性特征的精神產品。由于知識產權具有法定性,所以,一個智慧創作物能否取得知識產權,應當由法律明確規定;對發明創造或者商標而言,能否產生相應的專利權或者商標權,須由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審查批準。由此發生的社會關系,是知識產權法的調整對象。
??? 3)因知識產權的歸屬所產生的社會關系
??? 知識產權的歸屬有三種情形:(1)法律的直接規定。如《著作權法》第11條第1款規定:“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第Ⅱ2條規定:“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2)合同的約定,即法律允許有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某項知識產權的歸屬。如《著作權法》第17條規定:“受委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3)知識產權的移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可以移轉,即可以通過轉讓、贈與、繼承、遺贈等方式將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轉移給繼受人,由繼受人取得知識產權。由此發生的社會關系,由知識產權法調整。
??? 4)因知識產權的保護所產生的社會關系
??? 知識產權保護是建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現知識產權價值的重要手段。知識產權保護包括行政保護、民事保護和刑事保護等,由此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主要由知識產權法調整。
??? 除了上述四個方面的社會關系外,還有因知識產權的利用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知識產權貿易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等,都應當由知識產權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