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什么時候可以要求使用顏色作為商標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5:06
第二巡回法院?在其最近對Christian Louboutin SA訴Yves Saint Laurent America,Inc?.案的判決中?,?沒有“本身就否認在特定工業環境中使用單一顏色作為商標的保護的規則”。法院認為,女鞋鞋底上的紅色與鞋幫上的紅色形成鮮明對比,可以作為時尚界的商標加以保護。加利福尼亞州聯邦地方法院最近裁定,公司使用橙色作為其醫用注射器上的標記和文字的行為不能作為商標受到保護。因為在應用于該產品時顏色是“功能性的”。它確定橙色在醫療行業中是可行的,因為它表示該設備可用于口腔使用。那么,這種作為商標的顏色是如何工作的呢?
許多公司已經成功地獲得了單一顏色的商標保護,例如,美國聯合包裹運送服務公司為運輸和送貨服務注冊了棕色,注冊商標為Reg。2901090;蒂芙尼(Tiffany)對袋子,盒子和各種其他產品及服務上使用的特定藍色的多種注冊。編號4177892、2353591、2416795、2416794、2184128;3M的黃色注冊為電話維護儀器和POST-IT?筆記的商標。2619345、2390667;歐文斯·康寧(Owens Corning)的粉紅色注冊商標,用于遮蔽膠帶,絕緣材料和其他用于建筑業的產品。編號3165001、2380742、2380445、2090588、1439132。
在Qualitex Co.訴Jacobson Prods中。有限公司,美國最高法院認為顏色單獨可被保護為商標,“當色滿‘第二含義’,因此確定和區分特定品牌(并且因此指示它的‘源’)。”?法院裁定的顏色可能不受商標保護當它“起作用”時。功能有兩種類型:“功利主義”和“審美”。如果顏色對于產品的用途或目的是必不可少的,或影響產品的成本或質量,則在功利性測試下該顏色是有效的。如果一種顏色的專有用途“將使競爭對手處于與聲譽無關的重大劣勢”,那么它就具有美學上的功能。如果顏色“作為一種行為來區分公司的商品并標識其來源,但沒有其他重要功能”,則可以將其作為商標進行保護。?因此,您如何知道您正在使用或計劃在業務中使用的顏色是否可以作為商標而受到保護,而被競爭對手排除在外?
如果顏色在其使用的行業中沒有特定功能或意義,那么將?顏色作為商標進行保護可能會具有非常強大的優勢。但是,為了聲稱顏色為商標,必須在其營銷活動和廣告材料中將顏色展示為產品或服務的來源指標。這方面的一個很好的例子是UPS在其廣告中稱自己為“棕色”,?以及歐文·康寧在廣告中公然使用粉紅色。??兩家公司都非常清楚地在廣告中突出顯示了一種顏色,并通過各自的產品和服務對其進行了強烈地標識。這種精心細致的計劃,實施和營銷策略對于開發強大,獨特和高度認可的彩色商標至關重要。
無論使用哪種顏色,在使用該顏色的行業中,它在任何方面都不得具有“功能性”。隨著時間的推移,法院開發了各種“功能”測試,其中包括:
設計(或顏色)是否產生功利優勢
是否提供替代設計(或顏色)
廣告是否吹捧設計(或顏色)的功利性優勢
特定設計(或顏色)是否來自相對簡單或便宜的制造方法。
在提供顏色要求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特定行業范圍內評估功能。如果在加利福尼亞州聯邦地方法院審理的情況下,醫療設備上的標記是紅色而不是橙色,則可能找不到功能。因此,在選擇一種顏色進行營銷和廣告工作之前,請先了解您的行業。
在任何行業中,選擇商標和制定營銷策略時都應跳脫框框思考。社交媒體的爆炸式增長以及傳統廣告和營銷方式的變化已經改變了產品和服務的認知方式。公司需要更多獨特和非傳統的方法來獲得競爭優勢。宣傳諸如顏色之類的非傳統商標,或諸如聲音,氣味,風味和產品形狀之類的其他獨特來源標志,可能會提供一種新穎的方法來吸引和吸引更多的受眾。
因此,找出那些色輪并開始繪制新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