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的保護期限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5:18
??? 對于一般作品,根據公約第7條的規定,一般作品的保護期限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合作作品應以最后死亡的作者為準;對于電影作品,其保護期限是經過作者同意自作品公映后50年,如果作品攝制完成后50年內未公映,則保護期為作品攝制完成后50年;對于不署名作品和署筆名作品,保護期為自其合法向公眾發表之日起50年。如作者采用的筆名不致引起對其身份發生任何懷疑時,或不署名作品和署筆名作品的作者在保護期內公開其身份,則適用一般作品的保護期,即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攝影作品及實用藝術品的保護期限為該作品完成時算起25年。
??? 上述各類作品的保護期限,是公約規定的最低保護期限。各成員國對作品提供保護不得低于上述期限,可以高于上述保護期限。在符合公約規定的情況下,期限由被要求給予保護的國家的法律來確定。但是,除該國法律另有規定外,保護期限不得超過作品起源國規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