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爾尼公約》的基本原則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5:23
? (一)國民待遇原則
? 國民待遇原則貫穿公約的大部分實體條文,是公約的最基本原則。公約第5條第1款規定,根據本公約得到保護的作品的作者,在除作品起源國之外的本聯盟各成員國,就其作品享受各該國法律現在給予或今后將給予其國民的權利,以及本公約特別授予的權利。
??? 起源國是一個復雜的概念,根據公約第5條第4款進行的詳細解釋:對于已出版作品,起源國即作品首次出版的國家;對于未出版作品,起源國即作者的國籍或居所所屬國或建筑藝術作品的所在國。
??? 根據公約第5條的規定,國民待遇原則的基本含義是:
??? (1)公約成員國國民,無論其作品是否出版,在所有成員國均享有公約最低要求的保護。這是“作者國籍”標準。
??? (2)非公約成員國的國民,只要其作品首次在公約某一成員國出版,或同時在某一成員國和其他非成員國同時出版,那么在所有成員國均享有公約最低要求的保護。這是“作品國籍”標準。
??? (3)非成員國國民,只要在成員國中有長期居所,對其作品在所有成員國也享有公約最低要求的保護。
??? (4)電影作品的制片人在公約成員國內有總部或經常住所的,對其電影作品在所有成員國享有公約最低要求的保護。
?? ?(5)對于建造在成員國內的建筑作品,其作者在所有成員國享有公約最低要求的保護。
??? 需要注意的是,依上述情形享有的國民待遇包括享有公約提供的專門保護,還包括公約各成員國依本國法為本國國民提供的版權保護。因為各國版權保護水平不一,所以公約規定的最低保護為權利人劃定了一個“下限”,以確保為作者提供最起碼的版權保護。
? (二)自動保護原則
? 公約第5條第2款規定了這一原則,即享受和行使國民待遇的權利不需履行任何手續。這就是說,只要作品創作完成,不需要履行注冊、登記、繳納樣本等任何手續,就受到《伯爾尼公約》的保護。
? (三)版權獨立原則
? 按這一原則,公約成員國按照本國的國內法對作品提供保護,包括對作品保護的程度以及為保護作者權利而向其提供的補救方法,完全由被要求給予保護的國家的法律規定,不依賴其作品在起源國受到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