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的概念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5:39
? 商業秘密(Trade Secret)是國際上較為通用的法律術語,但對于什么是商業秘密,卻歷來眾說紛紜。目前對商業秘密國際上還沒有統一的定義。
??? ((TRIPS協議》將商業秘密界定為“未公開的信息,這些未公開的信息應當具有商業價值”。美國《侵權行為法第一次重述》(1939年)對商業秘密作了如下界定:商業秘密可以是任何公式、模型、設計或信息匯編,可以是一個化學配方,一道制作、處理或保存的工序,一個機器或其他設計的模型或者一個顧客名單。美國《統一商業秘密法》第一條第四款則將商業秘密定義為“包括公式、圖紙、匯編、裝置、方法、技巧或工序的信息”。日本1990年修改后的《不正當競爭防止法》指出:商業秘密是指“對于商業活動有用的產品制造方法,市場營銷策略或其他技術或企業信息,而這些信息必須以秘密方式保守,并且不易為一般公眾所知”。
??? 從我國的立法角度看,1993年9月頒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第3款規定:“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這一規定分別從內涵和外延兩方面界定了商業秘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以及我國刑法第219條均采用了這一定義。這一定義與《美國統一商業秘密法》定義為特定信息有相似之處。
??? 商業秘密在不同的產業、部門、技術研發的不同階段廣泛存在,但總的可以將其歸為二類:一類是技術信息,另一類是經營信息。,
??? 技術信息指處于秘密狀態的非公知技術,是人們從生產實踐經驗或者技藝中得來的具有實用性的技術知識。持有人一般是出于獨占考慮而不申請專利。技術信息通常包括制造技術、設計方法、生產方案、產品配方、研究手段、工藝流程、技術規范、操作技巧、測試方法知識和經驗,以及技術水平、技術潛力、新技術和替代技術的預測、新技術影響的預測等信息。技術信息的載體,可以是文件性載體,如設計圖紙等;也可以是實物性載體,如樣品、動植物新品種等。
??? 經營信息包括經營秘密和管理秘密。經營秘密主要指具有秘密性質的經營和與經營密切相關的情報和信息。如產品推銷計劃和市場占有情況、產品的社會購買力情況、產品的區域性分布情況、客戶名冊、經營戰略、廣告計劃、原材料價格、流通渠道和機構、企業資信狀況、資產購置計劃、投資計劃等。管理秘密指組織生產和經營管理的秘密,如管理的模式、方法、經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