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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1年起,這些新的稅收法規將開始實施。隨廣州鼎鳥財稅一起來看看主要內容。
2021年起,營商環境將更加優化。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近日頒布,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從完善體制機制層面作出相應規定。一是明確優化營商環境的原則和方向;二是加強市場主體保護;三是優化市場環境;四是提高政府服務能力和水平;五是規范創新監管執法;第六,加強法治建設。同時,《條例》提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實行現場辦理、一次性辦理、限時辦理等制度,實現集中辦理、就近辦理、網上辦理、遠程辦理。
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國對部分商品調整進口關稅。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發布通知,調整部分商品進口關稅。從2021年1月1日起,中國將對850多種商品實施低于最惠國稅率的暫定進口稅率。其中,適度增加相對稀缺或具有國外特色的國內消費品進口,提高或降低進口冷凍豬肉、冷凍牛油果、非冷凍橙汁等商品的暫定稅率;對用于治療哮喘的生物堿類藥物和生產糖尿病新藥的原料實行零關稅;或提高或降低半導體檢驗分揀編帶機、高壓渦輪間隙控制閥等商品的暫定進口稅率;或提高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紙制品的暫定進口稅率。此外,取消了鎢廢料和鈮廢料的臨時進口稅率,恢復了最惠國稅率。
稅收抵免可以從2021年開始修復。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恢復納稅信用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7號)提出,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企業納稅人,符合要求的,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恢復納稅信用。條件包括納稅人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資料歸檔等事項,已補辦,納稅人履行相應法律義務,稅務機關依法解除非正常戶身份。此外,異常戶不誠信行為的納稅信用修復,一個納稅年度只能申請一次。每年納稅時間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綜合試驗區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稅所得率執行4%。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6號),主要包括核定征收范圍、核定征收條件、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征收程序和優惠政策等內容。《公告》明確,綜合試驗區內獲準征收的跨境電商企業應準確計算收入總額,采用應稅所得率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按4%確定。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執行《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議待遇管理辦法》。
為提高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議待遇的便利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議待遇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5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如下: (一)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約定待遇信息由申報時提交改為留存備查;二是大幅簡化非居民納稅人應填報的報表;再次,明確非居民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責任。
國家稅務總局修訂了《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修改: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號。第50次)。《決定》的主要內容包括:完善《辦法》的立法目的,修訂稅收規范性文件名稱和定義,修訂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權規定,完善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增加重要規范性文件集體審查規定,規范稅務機關聯合制定規范性文件管理,增加加強公共律師使用規定。《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執行《稅收違法行為舉報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稅收違法行為舉報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9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辦法》,舉報人可以通過信函、電話、傳真、網絡、來訪等方式舉報。,可由跨地區稽查局、各級縣稅務局承擔舉報中心職能的部門進行舉報,明確12366納稅服務熱線受理電話舉報的職責。《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報告管理工作流程,提出了報告事項辦理時限,規范了報告答復工作,對答復主體、內容、流程和權責等作出了具體要求。
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相關目錄的調整。
日前,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能源局發布《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目錄的通知》(財稅管〔2021〕38號)。根據《通知》,新增集成電路自動測試設備和材料遺傳設備為國家支持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可享受進口環節關稅和增值稅優惠政策。
《通知》公布了2021年修訂的新版《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和《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目錄》,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目錄規定條件的國內企業生產相關設備或產品,確需進口相關商品的,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