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錄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會員注冊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當一個人的工資達到一定標準時,他必須納稅。我們知道,員工工資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統一代扣代繳,企業按規定從員工工資中抵扣個稅,并轉入稅收專用賬戶。那么企業代扣的個人所得稅可以稅前扣除嗎?
扣繳個人所得稅是如何監管的?
根據稅法規定,員工個人工資達到納稅標準時,由工資支付企業負責從工資中扣除稅款(代扣代繳)交給稅務局(代繳),這就是代扣代繳的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5〕65號),
第四條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
(三)勞動報酬所得;
(四)報酬所得;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收入;
(八)財產轉讓所得;
(9)意外收入;
(十)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第五條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額(包括現金、貨物、證券)時,不論是否屬于本單位,均應代扣代繳納稅人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預扣員工稅可以稅前扣除嗎?
為員工代扣代繳稅款是稅法規定的,代扣代繳行為不會影響公司的收入和支出,因此與企業所得稅的辦理無關,不能稅前扣除。
根據《關于用人單位承擔部分職工年度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的公告》(2011年第28號)規定:
四、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屬于個人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單獨作為企業管理費收取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