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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一些業務人員來說,他們的收入是由基本工資+提成組成的,很多人都知道如何為自己獲得的提成繳納個人所得稅。丁丁·伯德將在下面向你詳細解釋。
問:現在的公司是底薪加提成,扣除保險就是1000。傭金還沒有支付。如果年底老板一次性支付提成,能否按照國家規定分配到前一個月?如果我們分享,我們一個月不會得到2000元。
答:根據《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辦法的通知》:
二、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單獨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在發放時按照下列計稅方法代扣代繳:
(1)將員工當月獲得的年度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根據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員工的月工資收入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則從年度一次性獎金中扣除“員工月工資收入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的余額,并按上述方法確定年度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額。
(二)職工當月取得的年度一次性獎金,按照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標準計稅,計算公式如下:
2.如果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當月員工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員工工資收入與費用扣除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三、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于每個納稅人,計稅方法只允許使用一次。
四、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實現年終兌現的年薪制和績效工資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執行。"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傭金,不能分配到以前月份的,按照國稅發〔2005〕9號文第二條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