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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幫助防控疫情非常重要。每天進出小區大門,都能看到防疫人員在進行體溫檢測和人員登記。防疫工作者獲得的臨時工作補貼和獎金需要交稅嗎?接下來,讓我們用小叮當鳥來看看它。
疫情期間防疫人員的補貼獎金需要交稅嗎?
答案是否定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有關規定:
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的臨時工標準和獎金,個人所得稅享受免稅優惠。即在疫情期間,防疫工作者依法獲得的工作補貼和獎金,不需要繳納個稅。
舉一個常見的例子:
比如在疫情期間,社區防疫人員的主要工作是檢測進出行人的體溫,并負責人員登記。他們每天可以得到200元的補貼。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可以得出,他們以200元獲得的工作補貼將免征個人所得稅。
相關政策法規:
根據《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財社〔2020〕2號),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設立傳染病疫情防控人員臨時工作補貼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4號)明確規定:疫情期間,直接接觸待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財政部將按每人200/天的標準給予工作補貼。
中央財政對直接接觸待調查或確診病例的人員、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標本采集和病原體檢測等給予補助。,按每人每天300元計算。對參與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財政將按每人每天200元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