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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少企業陸續復工,單位將為員工購買發放防護用品,應對肺炎疫情。這個時候會計做好了,要不要計入個人工資?個人所得稅有哪些規定?接下來,讓我們了解更多!
目前單位為員工購買防護用品是否需要包含個人工資薪金?
近日,邊肖獲悉,國家稅務總局官網發布最新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支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經過解讀,可以總結如下:
1.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對單位為個人購買的相關藥品、醫療用品、防護用品(不含現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此外,不納入個人工資薪金收入范圍。
也就是說,假設單位為員工購買防護用品,在核算時要掌握不計入工資薪金所得的稅收優惠政策。
2.為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相關醫務人員和職工將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獲得個人臨時工作補貼和獎金,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邊肖有句話:為了應對這次疫情,我們每天都會關注相關新聞。看到疫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我們很擔心。看到那些在一線的醫護人員和工作人員,我們深表敬意。看到那些好人好事,我們很感動。
疫情期間稅收政策相對調整,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工作,也給了人們戰勝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更多的信心!我相信美好的明天會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