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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國家稅務總局2月2日發布最新公告。2月份的納稅申報期將延長至2月24日。那么如果有些企業還是不能按時納稅呢?接下來,讓我們了解更多2月份的納稅申報單!
疫情期間,2月份的納稅申報期已延長至24日。但受疫情影響,部分行業企業復工時間被往后推。無法及時完成納稅申報。這時,納稅人可以依法向當地稅務局申請進一步延期。
2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充分發揮稅收職能助力打贏疫情防控和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稅發〔2020〕14號),明確規定:
在2月份延長納稅申報期限的基礎上,由于疫情原因,納稅人納稅申報仍存在困難。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申請進一步延長納稅申報期限。
1.對于疫情嚴重地區,按次繳納車輛購置稅等納稅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完成納稅申報的,可以申請延期。
2.疫情影響企業生產經營造成較大困難(特別是小微企業)的,稅務機關應當依法及時審核批準相關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幫助企業緩解困難。
3.受疫情影響,納稅人遲報/遲交相關材料。這種情況可以免于行政處罰,相應的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
4.因疫情影響,納稅人逾期未申報,暫時未按規定認定為異常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