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錄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會員注冊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新年開門發紅包怎么處理賬目?會計應該怎么做?每年過年,會計做賬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今天具體說一下過年發紅包怎么處理賬。企業所得稅允許稅前扣除嗎?
會計過年發開門紅包怎么做賬?
在新年發放開門紅包時,會計要明確開門紅包是否屬于員工福利支出。根據財企〔2009〕242號文件關于職工福利的相關規定,企業職工福利包括各種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所以過年開門屬于員工福利支出范圍。員工福利和工資有什么區別?
最大的區別是關于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計入工資時不受限制,但計入員工福利時會受到總額14%上限的影響。
過年期間發開紅包是否允許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83號),可以獲得:
工資薪金方面,實行以“工資、薪金、獎金、勞動分紅、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和其他與就業有關的收入”為基礎的相應政策。在稅收問題上,除國家統一規定的減免稅項目外,與工資、薪金相對應的一切所得,都應當按照相應的政策規定征稅。
因此,新年期間發放的開業紅包,如果符合國稅函〔2009〕3號文第一條的相關規定,則可視為合理工資薪金,可稅前扣除;不符合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以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