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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公司的財務部門來說,所得稅的最終繳納是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整個過程大約需要半年的時間。在實際操作中,需要補繳所得稅的會計分錄,應該怎么結算和繳納?
補充所得稅匯算清繳會計分錄。
(1)所得稅應在匯款后繳納:
借:上年損益調整。
貸方: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繳納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3)結轉至未分配利潤。
借款: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方:上年損益調整。
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應當以企業會計核算為基礎,以稅收法律法規為依據。
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稅法的其他相關規定,我國按年征收企業所得稅,按月或季度預繳,年底再行繳納。“所得稅匯算清繳”,顧名思義,是指所得稅納稅人根據自己的會計數據,對財務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收法律法規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按后者的規定進行納稅調整,將企業的財務會計收入調整為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再按適用稅率計算年度應納稅額。與以前年度預繳稅額相比的差額,按照差額確定應納稅額或者退稅額。然后在稅法規定的報告期內,向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等稅務機關要求的資料,經稅務機關審核后辦理納稅結算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