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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銷售商品時,應以商品在流通過程中的增值額作為增值稅計稅依據。如果發生增值稅退稅業務,應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稅務局退回的增值稅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出口退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方: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出口增值稅退稅是指納稅人出口適用稅率為零的貨物,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后,憑出口報關單等相關憑證,按月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稅。
增值稅的定義。
增值稅是流轉稅的一種,以周轉過程中產生的貨物(包括應稅勞務)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從稅收原則來看,增值稅是對商品在生產、流通和勞務中新增加的價值或商品增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附加稅,也就是說由消費者承擔,有增值才會征稅。
增值稅會計分錄的應計和支付。
1.準備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值稅轉出)。
貸方:應交稅費-未付增值稅。
2.下個月付款時:
借:應付稅款-未付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3.如果上個月繳納的稅款是上個月繳納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費)。
貸款:銀行存款。
4.月末結轉:
借:應付稅款-未付增值稅。
貸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