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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業經營范圍發生變更時,企業負責人會修改公司章程記載經營范圍的變更。超經營范圍許可一般是公司章程規定的經營范圍和營業執照上并沒有變更的。那么這兩者都還有哪些不同之處呢?今天小編就來講一下,深圳公司經營范圍變更和經營范圍許可超出有什么區別??
1、主體不一樣,公司
經營范圍變更,一般修改公司章程的人是公司的股東或者發起深圳工商公司注冊核名人。而超范圍經營許可項目的主體是公司。
2、性質不相同;變更公司經營范圍本身不違法,如果變更后并沒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就屬于違法。而超出營業執照范圍許可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了。
3、過程不同區別:公司經營范圍的變更,是由公司股東和其它人經過協議作出的決定過程。而超出經營許可范圍的,是公司允許超出許可范圍以外的經營過程。
4、不同形式:公司經營范圍的變更,反映在公司章程與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對經營范圍部分文字修改。而超越經營范圍的,而公司章程和營業執照,未發生任何變化。
5、承擔不同的后果:當公司經營范圍發生變更,應30日以內作出變更決議并申請變更登記。按公司法規定: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沒有按照法規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如果超越經營許可范圍的,按照工商機關依照《無證經營查處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以上就是深圳公司經營范圍變更?和超出經營許可范圍有什么區別的相關內容解答。若您還有其它不懂的問題,歡迎隨時咨詢我們,很高興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