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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丁丁伯德在后臺收到粉絲的提問,稱不清楚該如何計算該報酬應繳納的所得稅。下面丁丁鳥會給大家詳細講解。
報酬是多少?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以圖書、報紙、期刊等形式發表作品取得的收入。
稿酬所得單獨列為一個稅目,翻譯、審稿和未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的書畫所得列為勞務報酬所得,主要考慮出版、出版作品的特殊性。薪酬收入應與一般服務的薪酬相對不同,并應給予適當的優惠。
這里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作品。,可以在書籍、報紙和期刊上發表;“個人作品”包括本人作品和翻譯作品。個人因上次工作取得報酬的,按照取得報酬的所得計算納稅。
報酬的應納稅所得額如何計算?
勞務報酬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即個人每次取得的所得,按固定費率或固定費率扣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800元費用按固定費率扣除;收入每超過4000元,就要按固定的比例扣除20%的費用。適用20%的比例稅率,相應的稅額按規定減少30%,因此實際稅率為14%,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800)×20%×(1-30%)。
(2)每筆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筆收入×(1-20%)×20%×(1-30%)。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下列規定確定:
個人每次以圖書、報紙、雜志等形式出版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等作品),無論出版單位是先行支付報酬還是分期支付報酬,還是印刷作品后支付報酬,都應當合并計算報酬所得,一次性征收個人所得稅。在兩個以上地方,出版或者重新出版(修訂)同一作品并取得報酬所得的,可以對每個地方取得的所得或者重新出版(修訂)所得按照分割所得(兩個以上地方)征收個人所得稅。